2 犯罪构成
2-1 定罪标准:两阶层的犯罪构成体系
1 客观违法阶层
2 主观责任阶层
3如何运用两阶层体系
4两阶层体系的比较
5 犯罪概念的阶段化理解
2-2 定罪方法:三段论推理
2-2-1 大前提
2-2-2 小前提
2-2-3 正确推导
2 犯罪构成
2-1 定罪标准:两阶层的犯罪构成体系(重点)
事实判断 → 价值评价
先事实判断——看行为人有无制造法益侵害的事实
后价值评价——对其制造法益侵害的事实,能否谴责
1 客观违法阶层
客观要件——
①行为主体(只看有没有危害、侵害的能力)
②危害行为
③危害结果
④因果关系
违法阻却事由——
①正当防卫
②紧急避险
③被害人承诺等
2 主观责任阶层
主观要件——
①犯罪故意
②犯罪过失
③无罪过事件
④事实认识错误
主观责任阻却事由——
①责任年龄
②责任能力
③违法性认识可能性
④期待可能性
3 如何运用两阶层体系
客观主义立场
沙漠稻草人案
案例分析——具备体系审查思维。
4 两阶层体系的比较
目的:为了揭示4要件体系的bug
四要件体系:
①犯罪主体
②主观方面
③客体
④客观方面
bug:按照四要件体系,犯罪主体指具有责任年龄、责任能力的人。
例子:成年人协助10岁孩子犯法。按照四要件体系,孩子无罪,因为责任年龄未到,无罪。而协助的帮助犯不能单独存在,那么也就无罪了。(书中例子,10岁狗蛋强奸小芳,老大爷望风)【page21】
5 犯罪概念的阶段化理解
“犯罪”是个阶段性的概念
一个行为要符合两阶层,才应负刑事责任。一般情况下,便应予以起诉,并定罪。
→ 有时存在阻却事由,导致不予起诉,不予定罪。
①刑事责任阻却事由(处罚阻却事由或客观处罚条件)
比如:逃税→补缴→受行政处罚的,不予追究刑事责任
②刑事政策阻却事由
比如:盗窃预备好了→被人发现→没有造成任何损失→不予起诉,按照行政处罚来处理
(也就是说,在两阶层体系的打钩下,已经算是在两阶层体系的“犯罪”,但是由于下一个阶段的阻却事由,最终成无罪)
2-2 定罪方法:三段论推理
三段论推理:法律规定是大前提,案件事实是小前提。
——根据小前提是否符合大前提,得出有罪or无罪的结论。
刑法学的任务:
①如何解释大前提(法律规定),也即刑法条文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
②如何认定小前提(案件事实)
小前提推断是否符合大前提得出结论。
2-2-1 大前提
有罪无罪的唯一标准是犯罪构成要件。
大前提的种类:
①记述的构成要件要素和规范的构成要件要素
——记述:描述事实,只需客观上的事实判断即可
比如:毒品
——规范:价值评价
比如:淫秽物品,侮辱猥亵
(需要法官的主观评价,因此受人的主观价值观影响较大)
②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和不成文的构成要件要素
③积极的构成要件要素和消极的构成要件要素
积极:正面表明犯罪成立的要素。
消极:反面否定犯罪成立的要素。
(刑法目前只有1个刑法389条第3款【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,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,是行贿罪。
在经济往来中,违反国家规定,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,数额较大的,或者违反国家规定,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、手续费的,以行贿论处。
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,没有获得不正利益的,不是行贿。】)
④客观的构成要件要素和主观的构成要件要素
客观:外在的、客观方面
主观:行为人内心的、主观方面
2-2-2 小前提
认定案件事实:主要是刑事诉讼法及其证据法的人物。
刑法要处理的:确实无法查明的案件事实,案件事实存疑
原则:存疑时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。(这里的存疑一定要到案件事实存疑时的存疑,而不是前面大前提的存疑)
存疑情形:
①要么有罪、要么无罪、认定为无罪
②要么重罪、要么轻罪,认定为轻罪
③要么重罪、要么轻罪、要么无罪,认定为无罪。
2-2-3 正确推导
1 避免颠倒大小前提
例子:单位实施贷款诈骗怎么办
案件事实——单位在实施贷款诈骗
法律规定——单位不构成贷款诈骗罪(自然人才构成)
萃取案件事实——是自然人在单位里实施贷款诈骗
→ 单位里的直接责任人在实施贷款诈骗,构成贷款诈骗罪
2 循环往复推导与想象竞合
循环往复推导:同一案件事实,一个法条推导,需要寻找其他法条再次三段论推理
想象竞合:一个行为,触犯了2个或数个罪名 → 择一重罪论处